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決策部署,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數智技術與煤炭產業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煤礦智能化建設水平,促進煤炭高質量發展,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 促進煤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能發煤炭〔2024〕 38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從四個方面對《通知》進行解讀。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中發揮“壓艙石”重要作用,煤礦智能化對于促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煤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立足我國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煤炭行業深度融合,大力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持續完善政策措施,印發建設指南,發布標準化體系,推進試點示范,指導地方和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建成了一批技術先進、引領性強的智能化示范煤礦,減人增安提效成效顯著,煤炭在能源安全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進一步夯實。據調度,截至2024年4月底,全國累計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922個,智能化掘進工作面2154個。 目前,煤礦智能化建設進入加快發展、縱深推進新階段。但仍面臨著建設進展不平衡、運行水平有待提升、核心技術裝備支撐不足、人才保障亟需加強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持續提升煤礦智能化建設水平。《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下一階段重點建設任務作出系統部署,著力推動煤礦智能化向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更高質量發展,為保障煤炭安全穩定供應、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通知》從堅持分類推進、創新發展模式、提升建設運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建設任務要求。 一是堅持分類推進。《通知》統籌存量和增量,重點突出大型煤礦和災害嚴重煤礦,考慮推進緊迫性和現實可行性,分類提出煤礦智能化建設安排。建設煤礦方面,新建煤礦原則上按照智能化標準設計建設,在建煤礦特別是大型在建煤礦要及時增補智能化建設方案,具備條件的力爭在竣工投產前完成智能化建設。生產煤礦方面,大型煤礦到2025年底前建成單個或多個系統智能化,具備條件的實現采掘系統智能化;鼓勵300萬噸/年以上的生產煤礦全面推進主要生產環節智能化改造,力爭率先建成全系統智能化煤礦;災害嚴重煤礦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產煤礦,要一礦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全面增強生產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創新發展模式。近年來,各地各企業堅持試點探路、典型引路、經驗開路,加快推進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截至目前已建成國家級示范煤礦近60處、省級(央企級)示范煤礦200余處,逐步形成了不同區域、不同建設條件的智能化建設模式。總結各地建設經驗,我們遴選發布了《全國煤礦智能化建設典型案例匯編(2023年)》,《通知》提出要進一步加快推廣匯編中推薦的成熟方案,發揮示范煤礦引領帶動作用,因地制宜探索應用適合本地區、本企業的智能化建設模式,重點加快煤礦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多系統聯動耦合,努力實現單個系統智能化向煤礦整體智能化升級;發揮重點企業區域生產集中優勢,開展群礦聯合升級建設,推動形成礦區整體規劃、梯次推進的建設模式;積極推廣應用智能充填開采、邊采邊復等綠色開采技術,推動礦區智能綠色協同發展。 三是提升建設運行水平。《通知》順應新一代數智技術快速發展趨勢,結合不同煤礦生產特點和系統運行情況,分別提出持續推進智能化系統優化升級。井工煤礦評價結果達到Ⅰ類建設條件的鼓勵按照中級及以上標準開展建設,達到Ⅱ、Ⅲ類建設條件的鼓勵按照初級及以上標準開展建設,聚焦減人、增安、提效,重點推進開采系統智能決策自主運行、掘進系統工藝設備高效協同,采掘工作面實現超視距遠程控制與現場少人無人。露天煤礦重點推進自主采裝、礦用卡車無人駕駛、裝運卸機器人化協同作業。選煤廠重點推進高精度煤質在線檢測、智能分選控制。為切實提升常態化運行水平,《通知》提出,鼓勵引導煤礦企業聯合組建技術創新團隊,及時解決運行中的不穩定、不可靠問題,提升場景化應用和現場適應性。 三、保障措施 煤礦智能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推動建設任務順利實施,《通知》針對性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應用。《通知》圍繞制約智能化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提出綜合運用“揭榜掛帥”“賽馬”等方式,引導煤礦企業和社會力量開展科技攻關,重點突破高精度地質探測、煤巖識別、工作面設備群協同控制、(半)連續開采智能成套裝備、智能單兵裝備、輔助作業機器人等技術難題,在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中加大煤礦智能化技術裝備示范應用,推動提升國產化、成套化水平。 二是發揮標準引領作用。為發揮標準在推動煤礦智能化發展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國家能源局此前印發了《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國能發科技〔2024〕18號),明確了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框架和重點建設內容。《通知》提出,要加大建設指南落實力度,研究建立煤炭裝備全國標準化、煤礦智能化行業標準化等技術組織,在國家標準和能源、煤炭行業標準立項中加大煤礦智能化標準制修訂支持力度,加快制修訂智能化設計與建設規范、接口協議與信息交互、新型智能傳感與控制系統、運行維護與質量評價等急需標準,健全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知》在系統梳理當前支持政策基礎上,研究出臺了新的政策供給,明確新建煤礦采掘系統按智能化設計、生產煤礦實現采掘智能化的,按照煤炭先進產能標準管理,在產能置換、核準核增、產能儲備、復工復產等方面享受差別化政策。國家在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碳減排支持工具、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等專項中予以重點支持。同時明確,智能化建設工作進展及成效作為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的重要參考。 四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煤礦智能化建設需要復合型、專業化技術人才作為支撐保障,這為煤礦企業優化勞動力結構、完善人才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通知》提出,要創新智能化人才引進、培養、選拔方式,推動智能化煤礦勞動力轉型,鼓勵煤礦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裝備制造企業共建智能化教育培訓實踐基地,聯合培育煤礦智能化復合型人才,設立智能裝備工程師、運維技師等專業崗位,優化薪酬分配制度,暢通智能化人才發展通道。 四、組織實施 煤礦智能化建設推進,需要上下協同發力,部門協調配合,《通知》緊緊圍繞智能化建設下一階段目標任務,對各地、各企業提出明確工作要求,各產煤省區、有關中央企業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根據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本企業落實意見,明確大型煤礦和災害嚴重煤礦智能化建設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項目實施清單臺賬,按時調度并報送建設進展和運行成效,確保智能化各項建設任務落實落地。為保障建設任務順利推進,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發揮煤礦智能化發展協調機制作用,強化頂層設計、政策支持和指導協調,定期開展調度分析和總結評估,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來源:國家能源局 |